在全市社会救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社会救助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省社会救助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我市社会救助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对做好新形势下的社会救助工作进行一次新的动员和部署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近年来我市社会救助工作的简要回顾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按照“城乡统筹、分类指导、稳妥推进”的总体思路,从建立和完善各项救助制度入手,先后出台了《关于在全市建立困难群众社会帮扶救助体系的意见》、《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规定》、《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市爱心基金管理使用办法》、《市农村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意见》、《市城市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意见》等一系列社会救助政策和文件,推动救助工作由单一的基本生活保障向医疗、教育、住房等全方位扩展,在全省率先建立了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自然灾害救助、农村五保供养、医疗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为主要内容,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临时救助、社会互助为补充,形式多样、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从起,市委市政府连续四年将城乡低保、敬老院建设、城乡医疗救助等社会救助工作列入“十件实事”,集中力量,加大投入,认真办理,保证了困难群众得到实惠,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一是城市低保制度日益完善,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分类施保
XX 县区低保标准由最初的 105 元提高到现在的190 元,县市低保标准由最初的 90 元提高到现在的 160 元,目前,全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 4
95 万人,人均月补差达到 134 元
二是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农村特困群众救助实现了从临时救助向农村低保制度的转变
经过三年的扩面提标,保障标准由最初的每人每年 900 元提高到现在的 1020 元,保障人数从 3
5 万人增加到 7
9 万人,约占我市农业总人口的3
2%,人均月补差达到 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