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实施计划 今年是全面实施水利部《全国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的关键之年,按照福建 20xx 年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工作计划的要求,结合我市水土保持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基本目标 通过在全市范围内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为实现“三提高”、“三增强”的目标打下坚实基础。“三提高”即提高全民水土保持法制观念,提高广大水保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提高社会公众参与水土保持积极性。“三增强”即增强全民保护水土资源的意识,增强开发建设单位履行水土保持法律义务的自觉性,增强各级领导防治水土流失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主要任务 (一)宣传月活动。宣传月期间,各县(市、区)水利水保部门要在当地新闻媒体开展一次集中宣传,组织一次以上包括宣传标语、现场咨询在内的多形式、多层次的活动。 市局将会同有关县(市、区)水利水保部门,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开展一次集中宣传。 (二)科教普及活动。各县(市、区)水利水保部门,特别是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中央国债和省重点补助治理工程的县(市、区)水保部门,应组织当地群众进行水土保持科学技术培训,开班数量不低于 2 期。 全市水利水保部门在落实开发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时,要组织开办法律法规知识和防治技术培训班,进一步加强对开发建设单位业主、施工单位人员的宣传和培训。 全市水利水保部门要根据《XX 省水土保持普及教育基点中小学行动指南(试行)》的要求,认真总结经验,深入开展中小学生水土保持科普知识教育活动,建立中小学生水土保持实践基地,每县至少要有 1 处以上基点学校或基地达到省级评估标准。 (三)专题宣传活动。一是组织好 XX 县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第 1 页 共 3 页理工作十年回眸专题宣传活动;二是落实好水利部去年部署的“青山碧水惠民生中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摄影作品”征集工作,各县(市、区)于 6 月 30 日按通知要求上报作品。 (四)信息报导。各县(市、区)水利水保部门至少一次向当地党和政府主要信息载体报送水土保持工作动态信息,向领导层和决策层,反映当地水土流失发展趋势、防治成效。各县(市、区)水利水保部门向省部级以上主流媒体或水利水保网站报送的信息,年不少于 5 条。 (五)广告和标示牌设立。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中央国债补助治理工程、省级财政补助重点治理工程,应树立 1 面长期较大型广告牌。 三、基本要求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