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创先争优经验交流会讲话稿 同志们: 近日,省委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同意成立省新社会组织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指导小组由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工信委、省科协、省社科联及省科技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体育局、省招商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成。今天召开全省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经验交流暨推进视频会议,旨在学习交流我省社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经验和做法,回顾总结前阶段活动开展情况,分析研究活动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进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刚才,XX 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等 5 个单位作了交流发言,从不同角度介绍了他们的经验、做法。这些经验和做法各具特色,各有特点,希望大家互相学习借鉴,取长补短。受省新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组长、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王树芬同志的委托,我讲五点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创先争优活动开局良好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的通知》(中办发〔2010〕12 号)和《中共 XX 省委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云办发〔2010〕13 号)有关要求,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落实指导责任,活动有效有序开展。 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对全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部署后,省民政厅及时向省属社会组织各业务主管单位、各州(市)民政局下发了《XX 省民政厅关于在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对全省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了具体安排。为增强活动的针对性,省民政厅对全省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数量进行了摸底。目前,全省具备建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有 1529 个,已建立党组织的有1405 个,占 91.9%;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 34115 人,其中有党员 13109 人,占 38%;全省 1243 个业务主管单位建立了党建联系第 1 页 共 10 页制度。省属社会组织符合党建条件的全部建立了党组织,州(市)符合党建条件的 90.6%都建立了党组织。针对此次活动持续时间长、涉及部门多、工作任务重等特点,把加强组织领导作为工作重点,及时向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上报了成立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及设立办事机构的请示,并按批复成立了 XX 省新社会组织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及办公室和联络组,为活动的有效开展奠定了坚强的组织保障。省委创先争优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