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项目规划条件书申报材料一申请 规划 (注:*号为项目申报必备资料,阴影部分为满足条件必备资料) 一、建设项目选址审查(含市政基础设施类) * 1、说明拟建项目内容、规模及拟选用地位置、性质、规模的申请报告; * 2、有效的计划文件或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复印件); 3、改变自有土地使用性质进行建设的,须提供土地使用权属文件(复印件); 4、需要使用其他单位土地的,须提供该土地权属单位及其上级主管单位意见(原件)及土地使用权属文件(复印件); 5、使用乡村集体用地的,需附有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6、有证测绘单位制发的采用统一城市座标系统和黄海高程的 1:2000~1:500 地形蓝图两份(图上用铅笔标明拟用地范围); 7、各类规划控制线图纸(例如道路红线、河道蓝线等)(复印件);* 8、建设单位证件。企业需提供《行业资质证》(副本)、《工商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行政事业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 9、法人授权委托书; * 10、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11、其他相关资料。 二、建设项目选址许可(含市政基础设施类)* 1、有关领取《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申请报告;* 2、法人授权委托书; 第 1 页 共 12 页 * 3、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4、领证签收单; 5、其他相关资料。 三、建设用地规划审查(含临时用地类和市政基础设施类)* 1、说明拟征用土地位置、性质、规模及建设工程内容的申请报告; 2、有效的计划文件或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复印件); * 3、有证测绘单位制发的采用统一城市座标系统和黄海高程的 1:2000—1:500 比例尺,并由我局市政处审核的市政道路红线图蓝图四份(图上用铅笔标明拟征用土地范围); 4、各类规划控制线图纸(例如道路红线、河道蓝线等)(复印件); 5、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总图已经我局批准的,需提供审定的规划设计总图; 6、需要使用其他单位土地的,须提供该土地权属单位及其上级主管单位意见(原件)及土地使用权属文件(复印件); 7、使用乡村集体用地的,需提供有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属国土部门批准土地二级市场转让的,需提供市政府批准文件和国土部门批准用地文件及附图。(复印件); 8、建设单位在自有土地上拟建经济适用住房并符合规划用地性质的建设项目,须提供有权房改办、发改委和建设局批复或征求意见函;房开企业拟建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须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