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计划方案 为加快××XX 县区开发建设步伐,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根据《XX 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政 200563 号)精神,结合××XX 县区的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参保范围、对象及认定程序 1
范围:××XX 县区规划范围内,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实施统一征地后人均 拥有耕地面积不足 0
3 亩(以承包户为单位计)且无法给予异地移民安置的农业人口
征地安置基准日时年满 16 周岁以上的被征地农民(包括现役义务兵、在校大中专学生)
征地安置基准日
在 XX 县区规划范围内,凡于 2003 年 6月 1 日至 2005 年 9 月 1 日之间,由国土资源部门与村委会签定征用土地补偿协议的,以 2005 年 9 月 1 日为征地安置基准日;凡于 2005 年 9 月 1 日以后,由国土资源部门与村委会签定征用土地补偿协议的,以签定该协议时间为征地安置基准日
认定程序:凡符合上述范围和对象的被征地农民,按照以下程序办理:(1)被征地农民个人申请;(2)村集体组织成员、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讨论并登记造册;(3)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研究后交××XX 县区管委会(以下简称管委会);(4)由管委会统一交劳动保障、国土资源、公安管理部门审核;(5)审核后,由管委会向社会公示 30 日;(6)公示无异议的,管委会将人员名单统一交市社会保险局(以下简称市社保局)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7)市社保局向被征地农民发放《被征地农民养老补贴卡》
二、个人账户的建立 1
基本养老保险资金个人账户建立与否,由参保的被征地农民自主决定
基本养老保险资金个人账户的缴费标准分为 a、b、c 三档
a 档 6500 元、b 档 9000 元、c 档 13500 元
被征地农民可自愿选择其中一档,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