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计划生育管理资料 1、建立健全各施工企业及各施工项目的计划生育组织机构(并上墙),成立计划生育管理领导小组,做到公司有计划生育负责人、项目有计划生育专干。 2、公司与项目部签订的责任书; 3、项目部与当地计生部门签订责任书; 4、项目部与班组签订计生责任书; 5、项目部与育龄妇女签订计生责任书; 6、育龄妇女登记造册并将花名册报市安监站; 7、工地所有人员花名册; 8、育龄妇女身份证复印件、居住证复印件,外省育龄妇女计划生育证明; 9、育龄妇女每季度孕检证明; 10、每月与当地计生部门通报工地所有人员花名册异动情况,并由当地计生部门盖章留项目部保存。 第二篇:建筑工地计划生育责任书建筑工地计划生育责任书 花溪建管站:(简称甲方)施工单位:(简称乙方)工程名称: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计划生育的各项管理规定,为搞好建筑工地的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杜绝计划外怀孕和计划生育,为明确双方职责、强化管理,特签订责任书如下: 一、甲方职责: 1、积极配合计生部门做好对民工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2、督促建筑工地做好民工的登记建档工作; 3、有权检查乙方育龄妇女的计划生育证明和证件; 4、负责配合计生部门对工地上的计划外怀孕和计划外生育 的处理。 二、乙方职责: 第 1 页 共 7 页 1、加强计生工作领导,组织本工地全体人员学习贯彻有关计 划生育方针政策,增强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自觉性; 2、加强对工地职工及使用民工的计生工作的管理,杜绝居住 的工地的育龄人员计划外怀孕和计划外生育; 3、对无计划生育证明(含无结婚证、生育证、节育证、计外 费处罚证、流动人口未婚证等)手续不全的不得雇佣; 4、乙方必须督促施工人员及家属到所在地相关部门办理《计 生通用卡》,并留存编号,同时确保施工人员及家属持有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及《节育手术证明》,两证查检率达 100%,全年乙方工地内无计划外怀孕及计划外生育人员; 5、应杜绝工地民工计划外怀孕和计划外生育,如发现计划外 怀孕,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汇报,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若乙方工作不力,有计划外怀孕的,罚款 5000 元,计划外生育罚款 2000 元并要追究领导责任; 6、乙方按要求向甲方汇报计划生育管理情况,并提供有关计 划生育的统计报表和登记表。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责任书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甲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