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审计学院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经费使用办法(暂行)[推荐五篇]南方职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为了激发大学生的创新思维,充分调动大学生自主学习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强化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形成良好的校园创新文化氛围,全面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开展,达到预期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20XX]5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南方职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实施,旨在转变教育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学校按照“公开立项、自愿申报、择优资助、规范管理”的原则,重点资助思路新颖、目标清晰、方案可行、条件可靠的项目,强调以激发创新创业兴趣为导向,以训练创新创业实践能力为目标,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注重学生参与项目过程中的收获,支持学生大胆创新、敢于创业,增强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第三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分为国家级、省级和校级三个级别,包括“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三类项目。1.“创新训练项目”指大学生个人或团队,在教师指导下,自主完成科研创新方案的设计、研究条件的准备、项目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报告撰写、成果交流等工作。第1页共7页2.“创业训练项目”指大学生团队,在教师指导下,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来开展创业模拟训练活动。3.“创业实践项目”指大学生团队,在教师和企业导师的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或创业训练项目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开展以科技成果为基础的创业活动。第二章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第四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管理办法,落实条件保障,制定奖励政策和协调相关问题。组长由主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包括教学科研处、学生工作处、计划财务处、创新创业中心和后勤保卫处负责人。第五条专家指导委员会专家指导委员会负责相关政策咨询和项目成果认定。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全体成员组成。第六条校级执行小组校级执行小组负责起草管理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发布相关政策,评审项目,经费划拨,成果统计,院级执行小组工作协调,质量监控,扶助学生社团开展项目自我管理。组长由教学科研处处长担任,副组长由学生工作处主管学生活动的副处长担任,成员包括教学科研处、学生工作处和创新创业中心的相关工作人员。第七条院级执行小组院级执行小组负责申报组织,初评与推荐项目,过程管理,经费使用管理,指导教师团队建设。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担任,成员包括学院相关工作人员。第三章选题、申报、评审第2页共7页第八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主要面向全日制在校二、三年级学生。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爱好自主选题,要求选题思路新颖、目的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第九条学生需组成团队申报项目(鼓励跨专业、跨学院组队,但同一项目只能向团队负责人所在学院申请,同一项目不准向多个学院重复申请),其中,申报“创新训练项目”的团队人数不超过3人,申报“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不超过5人。每个项目须配备1名校内导师,其中“创业实践项目”还须聘请1名企业导师。学生以团队为单位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报各学院的院级执行小组,经院级执行小组初评审核后,由学院统一上报校级执行小组。第十条校级执行小组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进行论证,专家在听取学生开题报告后,从项目的创新性、研究方案、技术路线、可行性及经费使用等方面提出评审意见。评审结果报领导小组审批,经公示后,立项为校级项目。第四章项目运行管理第十一条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学生要对科研或创业有浓厚兴趣。在导师指导下由学生自主完成创新创业全部过程。要求参与学生自主设计实验,自主完成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