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实践与思考 从 2000 年以来,XX 市 XX 县区遵循计划生育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立足本地实际,经过长期实践和不断探索,走出了一条以村(居)民自治为基础、依法管理为前提、优质服务为保障、政策推动为动力、综合治理为手段的计划生育工作新路子(简称“二十字”工作模式),从根本上加强和夯实了基层基础,逐步形成了区级主要抓规划、督查,乡级主要抓指导、服务,村级主要抓监督、管理的格局,得到了上级领导的重视和肯定
一、推行村(居)民自治的历史背景 在计划生育问题上,多年来政府与群众、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在生育政策与生育意愿、管理方法“一刀切”与自主管理以及是否提供服务和提供什么样的服务这三个方面矛盾突出,特别是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一方面随着中央发出《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决定》,以及《XX 省计划生育条例》的贯彻实施,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建立起来,管理体制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基本到位,控制人口能力大为增强;另一方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完善,经济社会管理机制转轨,育龄群众文化程度普遍提高,人们生活水平较大改善,民主与法制观念增强,对生活质量和生命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
在这种情况下,计划生育仍然靠行政命令、经济处罚和集中突击,实行乡镇代办、定期透查、发现问题采取强制补救措施为主的管理办法,管理主体是乡镇,这种粗放式的管理办法造成了很大弊端,乡镇热、村里冷,乡镇重视、村级消极,村级组织处于被动应付状态
同时,乡镇每年花费大量人力、物力搞定期普遍透查,兴师动众,劳民伤财,引起了上上下下的普遍不满,程度不同地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
有些班子建设强、工作基础好、群众观念转变快的村提出,我们响应号召,只要不超生,能不能不结扎、不参加透查、不交押金,自己管理自己行不行
迫切要求自治
该区在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从 2000 年开始在部分乡镇的部分村进行了村(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