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局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富庶美丽幸福新为目标,以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稳定、服务人民群众为切入点,通过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着力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全市济社会健康有序地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内容 1、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坚持从群众需要和城乡规划工作实际出发,积极开展城乡规划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以通俗化、形象化的宣传教育内容,增强法制宣传工作效果。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 协办单位:办公室、监察室、机关党委 时限要求:全年 2、加强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学习培训。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及其它有关行政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 协办单位:办公室、监察室 时限要求:全年 3、认真落实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严格按照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要求,坚持风险评估先行,坚持防范与化解联动,坚持建设与调解并进,积极主动落实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各项要求,做到“应评尽评”。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 承办单位:规划管理处、用地规划处、工程规划处、市政规划处、各分局、清河 XX 县区规划办、盐化办、规划监察支队 第 1 页 共 3 页 时限要求:全年 4、着力化解规划管理和实施过程中的矛盾纠纷。按照《行政调解工作制度》的要求,本着自愿、合法、公平、公正、及时主动、依法处理的原则,通过行政疏导,解决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监察室 承办单位:规划管理处、用地规划处、工程规划处、市政规划处、各分局、清河 XX 县区规划办、盐化办、规划监察支队 时限要求:全年 5、进一步拓宽群众诉求的渠道。严格执行城乡规划公示制度,增强规划工作透明度,提高群众参与度;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要求,做到“应公必公”;充分利用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实现规划决策的过程民主化、公开化、科学化;认真调查核实人民群众举报、媒体网络反映的问题。对社会影响较大的问题,及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通过“阳光纪检”、“美丽”等网络平台广泛吸纳民意,对有关涉及城乡规划的帖子,要及时回复。 责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