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系统政策法规工作计划 2012 年市安监系统政策法规工作要围绕全市安全生产中心工作,进一步理清思路,突出重点,抓好规范,提高标准,做好政策法规、信息宣传、法制建设、事故处理等各项工作,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做出新的贡献。 一、认真规范和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对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行规范。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省政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修订有关文件规定,针对近年来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对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的落实等进行规范。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提高事故调查工作质量。 2、做好区县调查事故的督办备案工作。指导区县规范事故调查工作,对区县发生的一般事故实行挂牌督办,提高事故调查处理的效率和质量。区县事故调查组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调查完毕,并及时报市局进行备案审查。年底要对事故查处和备案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 3、切实抓好事故责任追究的落实。重点抓好工矿企业事故责任追究的落实,特别是较大事故责任追究的落实,迎接省局的督查,同时四月份左右与市监察局联合开展一次对全市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二、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 1、加强法制建设基础工作。认真贯彻《省行政程序规定》和省、市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基础工作,做好《市安全生产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进一步修改制订《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等有关制度规定,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指导督促区县安监部门建立健全法制机构,加强法制队伍建设。落实《市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加强法制宣传工作,对各级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和备案审查工作。 2、做好重大案件审理工作。建立健全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第 1 页 共 3 页制度,依法做好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审理。认真做好行政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保护好企业的合法权益,保证安监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质量。做好重大处罚案件备案工作,各区县安监局对企业处以 2 万元以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停产停业整顿、撤销有关资格证照的行政处罚,要按规定及时向市安监局备案。 3、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认真贯彻《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搞好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抓好安全生产行政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