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习宣传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讲话 座谈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7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式施行,这对丰富、完善和创新我国农村经营体制,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对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壮大农村经济实力,促进农民增收;对提高农民素质,培养造就有知识、懂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民和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发展现代农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市山多耕地少,农业生产规模小,经营分散,农产品商品率低,农民市场观念淡薄
目前,全市有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公司、协会、养殖场)60 个,其中:种植业 16 个,竹业协会12 个,养殖协会 16 个,药业协会 4 个,其它 12 个;现有会员5092 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专业协会兼职 318人,农民会员 4774 人;有固定资产的合作组织 44 个,固定资产总值 441
4 万元;有活动经费的合作组织 46 个,经营总额918
41 万元;带动农户 28525 户,实现销售收入 1522
据调查,运行较好的 32 个,占 53%;运行一般的 27 个,占45%;运行差的 1 个,占 2%
农村经纪人 223 人,占会员数的4
38%,开展农民技术培训 15819 人
近年来,随着农业生产发展和农业产业化建设步伐加快,虽然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有了较快发展,但总体上说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与农民的期望,与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
主要表现在:一是带动面不大,带动能力不强;二是多数合作经济组织经济实力不强,服务层次偏低,服务领域不宽,市场竞争力弱,抗风险能力差;三是内部管理还不规范,与规范管理要求尚有较大差距
因此,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任重道远
为了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我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要充分认识农村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