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根据《关于做好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通知》(慈党办〔20XX〕44号),围绕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贯彻情况、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现就我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如下:一、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情况20XX年,在市委和市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崇寿镇党委紧紧围绕“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原则,既抓经济社会发展,又抓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为“全域打造美丽乡村、建设海塘花园小镇”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党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年初订计划,年中“回头看”,年底有总结,抓日常,抓苗头,抓机制
调整纪委委员1名,增设监察室主任
制定出台了《20XX年崇寿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明确党委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制主体责任,按照“三书两报告”要求,将责任制目标细化为10大项,35个小项,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到班子领导、各办(所、线)、下属部门和各村(居委),做到单位部门有责任,人人有担子
落实一年两次责任制谈话,全年已完成谈话138人次
同时围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进一步抓好抓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注重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研判分析,重点在财经票据管理、工程招投标、“三费”治理等重点领域存在的管理不到位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重点调研,完善相关制度规定
(二)严肃党的纪律
镇党委坚持把维护党章、严肃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项任务,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的责任
深入学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精神,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在“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重点工作推进中,始终做到与上级党委在思想和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完成任务不打折
针对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xx市“正风肃纪”十项规定和市委有关效能建设等规章制度,做到经常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