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范城市建设安排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顺利完成建设和谐稳定模范城市目标任务,维护全区和谐稳定,根据市委、市政府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机制 (一)矛盾化解机制 1、不断规范决策程序,实行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把征地拆迁、环境保护、企业改革等关口,不发生违反国家土地、环保、人口等政策的事件。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改革措施,出台之前要进行评估论证,确保有明显稳定风险的政策不出台,利益关系严重失衡的项目不立项,劳民伤财的活动不开展,从源头上预防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发生。 牵头单位:政府办、维稳办、信访局 参与单位:建设局、环保局、经贸局、人口与计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法制办、国土资源分局、其它有关区直部门和单位、各镇街、高 XX 县区 2、规范利益协调机制,认真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进一步改善民生,不断推出一批关注民生的实事好事,深入开展以为民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主题活动,真正把各项惠民利民政策落到实处,千方百计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牵头单位:区委办、政府办、政法委 参与单位: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信访局、司法局、其它有关区直部门和单位、各镇街、高 XX 县区 3、着力解决群众涉法涉诉上访问题。大力推行重点案件听证制度和专家会审制度,自觉坚持“三个首先推定”原则,多在调解协商、解决问题、理顺情绪上下功夫,使当事人真正感受到执法机关的诚意,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牵头单位:政法委 参与单位: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司法局、信访局、各镇街、高 XX 县区 第 1 页 共 10 页 4、开展多种形式的司法救济,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着力解决群众诉讼难、执行难和打不起官司问题。 牵头单位:法院、司法局 5、深入开展爱心捐助、结对帮扶、送温暖工程、志愿者行动等主题活动,建立特困刑事被害人联动救助机制和特困群体执行救助金,切实保护弱势群体。 牵头单位:政府办、法院 参与单位:财政局、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团区委、妇联、文明办、其它有关区直部门和单位 6、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定期公开和预约接访、阅批人民来信、带案下访、包案处理信访问题及信访督查等制度,依法、按政策解决好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防止和减少各种非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