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安全培训工作计划 一、培训对象 (一)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人员; (二)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四员”,即: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员、宣传员、协管员和信息员; (三)全区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企业(单位)关键人员
具体人员如下: 1、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单位)关键人员是指食品生产加工安全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操作人员
主要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食品安全负责人、分管食品生产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采购人员、验收人员、食品检验人员、仓库保管人员等
销售人员可以参加关键人员培训
2、食品流通企业(单位)关键人员是指食品流通安全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操作人员
主要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食品安全负责人、分管食品经营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采购人员、验收人员、仓库保管人员等
销售人员可以参加关键人员培训
3、餐饮服务企业(单位)关键人员是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操作人员
主要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食品安全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发包单位直接管理人员;采购人员、仓库保管人员、烹调人员、分餐人员、熟食等专间操作人员、餐饮具消毒人员等
4、药品企业(单位) (1)生产企业(含药包材生产及医院制剂室)关键人员主要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qa 全体人员、qc 主任
药品生产企业销售人员可以参加关键人员培训
(2)经营企业关键人员主要包括
企业主要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验收员、养护员、质管员、营业人员等
药品经营企业销售人员可以参加关键人员培训
(3)医疗机构关键人员主要包括
医疗机构负责人、药剂科负责人、药房验收员、养护员、质管员等
第 1 页 共 3 页 5、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单位)关键人员主要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生产负责人、分管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生产部门负责人、检验检测人员;医疗机构器械科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