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XX 省招标投标综合监督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座谈会上的发言材料(修改稿) 第一篇:在《XX 省招标投标综合监督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座谈会上的发言材料(修改稿)在《XX 省招标投标综合监督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座谈会上的发言材料 XX 县区政府副区长孙楚汉 尊敬的王主任、各位领导: 《XX 省招标投标综合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收到后我区领导高度重视,专题组织学习讨论,广泛调研。为了使《条例》更加符合湖北实际,更具有操作性,我区总结了几年来招标投标综合监督管理情况并针对《条例》提出了几点建议,以供参考,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关于 XX 县区招标投标综合监督管理情况汇报 (一)组建机构,夯实基础。2010 年机构改革中,成立区招标投标工作管理委员会,组建区招投标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牌子),同时撤销了由相关部门管理的招投标管理中心,政府采购中心成立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全区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综合监管。“一委一办一中心”的模式正式确立。2013年 12 月完成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更名。2014 年 12 月区政府为落实市县乡三级平台建设的要求,结合XX 县区的实际,成立了区农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职负责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区乡两级公共资 1 源交易平台实现了全覆盖。 (二)拓展范围,强化进场。XX 县区充分发挥市场在公共资源配置过程中基础性作用,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保护,将进中心交易的项目范围从建设工程、政府采购领域逐渐拓展到产权交易、行政事业单位公车处置等领域,正逐步实现从综合招投标向公共资源交易的转型。2011 年以来,三年来区公共资源局共完成进场交易项目 548 个,交易额 463063.23 万元,节资第 1 页 共 19 页率 6.75%。交易项目、交易总额逐年增加,为服务“一港三区、建设市域发展中心城”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建立制度,科学规范。一是政府主导。区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投标监督管理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二是业务规范。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配套制定了《XX 县区招标项目进场规模标准(试行)》、《XX 县区招标投标投诉暂行处理办法》、《XX 县区招投标信息发布暂行规定》、《XX县区招投标市诚信管理实施办法》、《XX 县区评标专家和专家库管理办法》等。三是联合执法。与区监察局等区直部门联合出台了《XX 县区招投标市场监管联席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