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勤管理制度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员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各下属全资或控股企业或参照执行或另行规定;各企业自定的考勤管理规定须由总公司规范化管理委员会审核签发
第三条员工正常上班时间为8时30分至10分,下午1时30分至5时,每周六下午不上班;因计划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由总草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条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第五条所有员工上下班打卡须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反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1分的处分
第六条公司每天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领导,有值班领导报至劳资部,劳资部根据此合法全勤奖级填报员工考核表
第七条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道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
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八条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九条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十条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第十一条员工一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5次者扣发100%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月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附表1员工出勤记录表月份:班别:页次:编号姓名工时类别12345678910121314合计1正常加班2正常加班3正常加班注:本表示个单位人数多少可合并若干页使用
第十三条职员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记录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