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职工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五年规划 建安处工会关于在职工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五年规划 各基层单位工会: 根据集团公司工会(2006)20 号关于在工会干部和职工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文件精神,结合建安处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 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十一五”的发展任务和目标,围绕集团公司的各项工作重点,按照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在全处深入广泛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广大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为全面推进集团公司快速、稳定、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和谐企业,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文章-帮您找文章] 二、主要目标 为了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在职工中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增强广大职工依法维权的能力和自觉性,提高工会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法制素质和法治观念。 三、工作原则 紧紧把握国家和集团公司“十一五”的总体规划目标,不断研究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工会工作的新形势,新问题,努力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和方法,服务经济建设,服务广大职工,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四、主要任务 1、认真学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政策,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提高广大职工的法制观念,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权的能力。 2、进一步学习与工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工会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决策能力。 3、积极开展与广大职工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教育,不断提高广大职工的法律法治意识,提高依法维权和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的意识。 第 1 页 共 3 页 4、普法的宣传教育要做到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相结合;与集团公司的“十一五”发展规划以及建安处的工作重点相结合;与基层工会工作的具体实际及工作特点相结合;与广大职工的生产生活相结合。 5、定期安排法律法规及有关知识的学习,及时掌握党和国家发布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条例,确保普法教育取得实效。 五、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建安处“五五”普法工作的领导,成立建安处工会“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谭文志 成员:查鹏举闫桂平王信厚高连云 下设办公室: 主任:查鹏举 六、教育对象 “五五”普法教育的对象是。全处所有有接受能力的广大职工,重点是各级领导干部、行政管理人员、工会干部和工会工作人员。 七、基本要求 1、一切有接受能力的干部职工,都要学习掌握宪法知识,学习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