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册 说 明 一、本册包括给排水采暖管道安装,管道支架制作安装,管道附件安装,卫生器具制作安装,供暖器具安装,燃气管道、附件、器具安装,人防设备安装等 7 章,885 条基价子目。 二、本基价适用于新建、扩建工程中的生活用给水、排水、燃气、采暖热源管道以及附件配件安装、小型容器制作安装。 三、下列项目按系数分别计取: 1.脚手架措施费按直接工程费中人工费的 5%计取,其中人工费占 25%。 2.采暖工程系统调整费按采暖工程人工费的 15%计取,其中人工工资占 20%。 3.设置于管道间、管廊、管道井内的管道、阀门、法兰、支架,人工乘以 1.3。 4.主体结构为现场浇注采用钢模施工的工程:内浇外注的人工乘以 1.05,内浇外砌的人工乘以 1.03。 5.高层建筑是指 6 层以外的多层建筑或是自室外设计正负零至檐口高度在 20m 以外(不包括屋顶水箱间、电梯间、屋顶平台出入口等)的建筑物。高层建筑增加费是指暖气、给排水、生活用燃气安装工程及其保温、刷油等由于在高层建筑施工所增加的费用。内容包括人工降效增加的费用,材料、工具垂直运输增加的机械台班费用,施工用水加压泵的台班费用,人工上、下所乘坐的升降设备台班费用及上、下通讯联络费用。 高层建筑增加费的计取:是用包括 6 层或 20m 以内(不包括地下室)的全部人工费为计算基数,乘以下表系数(其中人工费占 25%)。层 数9 层以内(30m)12 层以内(40m)15 层以内(50m)18 层以内(60m)21 层以内(70m)以人工费为计算基数4%5%6%8%10%层 数 24 层以内(80m)27 层以内(90m)30 层以内(100m)33 层以内(110m)36 层以内(120m)以人工费为计算基数12%13%15%17%19%注:120m 以外可参照此表相应递增。 6.本册基价的操作物高度是按距离楼地面 3.6m 考虑的。当操作物高度超过 3.6m时其超过部分按人工费乘以系数 1.15 计取超高增加费,全部为人工费。 7.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降效增加费按直接工程费中人工费的 10%计取,全部为人工费。 8.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按直接工程费中人工费的 10%计取,全部为人工费。第一章 给排水采暖管道安装说 明 一、本章适用范围:室内外生活用给水、排水、雨水、采暖热源管道、套管安装 二、界线划分 1.给水管道 (1)室内外界线以建筑物外墙皮 1.5m 为界,入口处设阀门者以阀门为界。 (2)与市政管道界线以水表井为界,无水表井者以与市政管道碰头点为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