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 州 省 “ 十 二 五 ” 林 业 有 害 生 物防 治 目 标 考 核 细 则 为 了 全 面 完 成 我 省 “ 十 二 五 ” 年 度 林 业 有 害 生 物防 治 工 作 任 务 , 进 一 步 提 高 防 治 工 作 成 效 和 管 理 水 平 ,确 保 森 林 资 源 安 全 , 根 据 国 家 林 业 局 《 关 于 开 展 林 业有 害 生 物 防 治 考 核 工 作 的 通 知 》 ( 林 造 发 [2006]197 号 ) 、《 国 家 林 业 局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林 业 有 害 生 物 检 疫 工 作的 通 知 》 ( 林 造 发 [2007]198 号 ) 和 贵 州 省 林 业 厅 办 公 室“ 关 于 印 发 《 贵 州 省 森 林 病 虫 害 预 测 预 报 管 理 办 法 实施 细 则 ( 试 行 ) 的 通 知 》 ” ( 黔 林 办 检 [2004]24号 ) 及贵 州 省 林 业 厅 “ 关 于 进 一 步 做 好 我 省 松 材 线 虫 病 预 防和 除 治 工 作 的 通 知 ” ( 黔 林 检 通 [2007]293 号 ) 及 有 关 规定 , 特 制 定 《 贵 州 省 “ 十 二 五 ” 林 业 有 害 生 物 防 治 目标 考 核 细 则 》 ( 以 下 简 称 《 细 则 》 )
一 、 考 核 范 围 和 对 象本 《 细 则 》 适 用 于 全 省 各 地 ( 州 、 市 ) 、 厅 直 有关 单 位 和 县 ( 市 、 区 ) “ 十 二 五 ” 林 业 有 害 生 物 防 治目 标 考 核
考 核 对 象 为 地 ( 州 、 市 ) 、 县 ( 市 、 区 )林 业 主 管 部 门 和 厅 直 林 场
二 、 考 核 内 容 和 时 间考 核 内 容 主 要 包 括 林 业 有 害 生 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