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药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沈阳药科大学学校现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且有授予权的有药物化学(含天然药物)、药剂学、生药学、药物分析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药理学、中药学、企业管理八专业。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等文件要求,特制订沈阳药科大学各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方案,以期保证培养研究生的质量。一、培养目标药学专业硕士生的培养必须坚持又红又专,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针,具体要求如下:1.必须努力学习并掌握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觉地维护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服从组织分配,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发展祖国药学事业服务,立志为振兴中华贡献力量。2.必须在药学及有关专业大学本科的基础上,进一步掌握所攻读专业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实验技能,熟悉所从事研究方向的发展与趋向;具有进行科研及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能应用一至两种外语较熟练地阅读与专业有关的文献资料,并能用外文撰写论文(或摘要)。3.具有健康的体魄。二、学制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定为三年:课程学习为一年(两个学期)。科学研究工作和撰写论文时间为两年。三、培养原则与方法1.政治理论学习应与经常性政治思想教育相结合。硕士生应认真学好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自然辨证法等政治理论课,积极参加研究生班级及所在系和教研室(研究室)组织的政治学习及形势与任务教育,公益劳动等活动。2.为调动硕士研究生学习自觉性、主动性,试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得低于 30 学分。除外语课外,一般定20 课内学时(实验课 40 学时)为一学分,其中必修课占 18-20 学分,选修课占 10-20 学分,教学实践 2学分,跨专业可选 2-4 学分。3.课程设置分必修课(学位课)及选修课两大类,凡考试有两门(含两门)以上课程不及格,或一门课程补考仍不及格,不能申请学位。4.非药学专业毕业的本科生。经考试录取为研究生后,按所在学科、专业要求,补学 2 门本科专业课。且须考试合格,但不记入学分。5.非本科毕业生,考取研究生后,须根据不同学科,专业要求。补学有关专业本科生课程 2-3 门,且须考试合格,但不记入学分。6.教学实践活动是完成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不可缺少的环节。三年中必须完成本学科或相应的基础学科本科生 40 学时的教学工作量。7.课程设置应贯彻少而精和因材施教的原则,既注重本学科最重要的基础理论,同时要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