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应急办建设和管理意见与应急救援管理工作总结汇编应急办建设和管理意见一、加强和法律规范公文处理工作。一要仔细起草公文。公文内容必须紧扣发文机关和领导的意图,必须全面、准确、客观地反映实际情况,必须明确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要求,从而达到解决问题、指导工作的目的。二要严格审核公文。重点审核七个方面:1、是否有必要发文。遵循确实必需、注重效用的原则,坚持做到“五不发”,即没有新的内容的,不发;内容已被其他公文覆盖的,不发;时效已过的,不发;部门之间有意见分歧、未协商一致的,不发;可以通过口头请示、汇报等更便捷方式解决问题的,不发。2、以什么规格发文。属于全局性、政策性、战略性的重大事项,以及向上级的请示性、报告性公文,以政府或政府办名义发文;属于部门职能和业务范围内的事项,需要行文的,由部门自行发文;涉及几个部门的,尽可能由主办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联合行文。3、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凡公文内容涉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由政府法制部门先审核把关并提出意见。4、是否前后发文连贯一致。拟出台的公文和以往出台的公文不能互相矛盾,如确属政策调整或有新的规定和要求的,必须标明废止原公文或其有关内容。5、是否会引发新的矛盾和问题。不成熟的文件不得出台,特别是涉及民生等敏感问题,以及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的公文,必须慎之又慎、通盘考虑,严格把握好政策原则和界限;公文内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必须充分考虑、听取、吸收社会各方意见,必要时进行听证。6、是否存在部门特别利益。以政府或政府办名义的发文,不能存在指向性部门利益,要全局考虑。7、是否存在体例、文字、语法和逻辑错误。要仔细落实公文处理“双核”制,做到文种法律规范、文字简洁、用词准确、语句通顺、逻辑严谨,确保公文质量。第 1 页 共 8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三要法律规范处理程序。收文处理程序主要包括:签收(含登记、审核)—拟办—呈阅—承办(含催办)—归档;发文处理程序主要包括:草拟—审核(含会签)—签批—校核印制(含编号)—盖章分发(含存档)。今后,凡是主送县政府的请示及报告类公文,由县政府办秘书科统一收文,同意受理后批转有关单位审核并提出意见,然后再呈县长或县政府分管领导批示(综合性或涉及机构、编制、人事、资金等重大事项的请示和报告,呈县长和县政府分管领导阅批;一般性的请示和报告,由县政府分管领导阅批),最后由县政府办具体科室承办。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