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大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恩大集团员工社会统筹保险实施办法编 制 说 明本实施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现阶段我公司实际情况,由河南省恩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行政管理中心编制。在编制的过程中,本着维护公司与员工共同利益,平衡各方权益,在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下,构造合理的员工社会统筹保险体系,使员工生活和权益得到保障,完善员工的福利待遇,让员工有企业归属感,能为公司做出更大的贡献,促进公司和谐发展为出发点,并根据我公司现阶段的实际情况,特指制定本实施办法。本办法共为五部分。主要内容包括:总则、享受对象、办理主体、缴费基数等、办理基本流程、其他。编制人________ 审核人_________ 发布人__________第一章 总 则1.01 为了维护公司与员工共同利益,在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下,构造合理的员工社会统筹保险体系,使员工生活和权益得到保障,完善员工的福利待遇,让员工有企业归属感,能为公司做出更大的贡献,促进公司和谐发展,特制定本实施办法。1.02 本办法主要用于办理员工社会统筹保险。1.03 要求各环节经办人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要求认真、及时、准确的办理。第二章 享 受 对 象2.01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企业集团范围内所有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并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2.02试用期员工社会统筹保险员工试用期间同样享受社会保险福利,员工正式转正后,公司于次月并按照社保相关部门要求的时间内为其办理社会统筹保险并补办试用期相应的保险(以员工入司后次月作为补办起始期),若有特殊原因未能办理的,公司将及时通知当事人并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将于应办月份之次月补办。第三章 办 理 主 体3.1集团公司办理主体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依据本实施办法为员工办理参保、停保等手续;3.2集团下属各子公司办理主体由各子公司项目助理依据本实施办法为员工办理参保、停保等手续。 第四章 缴 费 基 数 等4.1缴费基数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以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作为缴纳基数;在公司工作不满 1 年的员工,以转正后第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缴纳基数。同时,应发工资标准在 1800 元以下的,按实际月平均工资或 1500 元作为缴纳社保的基数;应发工资在 1800 元---2000 元的,按实际月平均工资或 1800 元作为交纳社保的基数;应发工资标准在 2000 元---3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