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对建筑物安全防范系统验收标准安全防范系统的范围包括:电视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访客对讲系统、口控制(门禁)系统、停车管理系统等各子系统。一、安全防范系统综合防范功能检测1. 防范范围、重点防范部位和要害部门的设防情况、防范功能、以及技防设备的运行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有无防范死角;2. 开通稳定运行时间的检测;3. 各种防范子系统之间的联动是否达到设计要求;4. 监控中心系统记录(包括大厦监控的图像记录和报警记录)的质量和保存时间是否达到设计要求等;5. 对具有系统集成要求的系统还应检查系统的接口、通信功能和传输的信息是否达到设计要求。二、电视监控系统的检测1.检测内容1) 系统功能检测:摄像机的防拆、防破坏等纵深防御功能检测;云台转动、镜头、光圈的调节、调焦、变倍,图像切换、防护罩功能的检测。2) 图像质量检测:在摄像机的标准照度下进行,进行图像的清晰度、灰度、系统信噪比、电源干扰、单频干扰、脉冲干扰等检测。检测方法:系统功能检测采用主观评价法,检测结果按《彩色电视图像质量主观评价方法》GB7401 中的五级损伤制评定,主观评价应不低于四级。图像质量检测采用客观测试。3) 系统整体功能检测:根据系统设计方案进行功能检测。包括:电视监控系统的监控范围、现场设备的接入率及完好率;开通稳定运行时间;矩阵监控主机的切换、遥控、编程、巡检、记录等功能;系统的跟踪性能等。对数字视频录像式监控系统还应检测主机宕机的记录、图像显示和记录速度、图像质量、对前端设备的控制功能、以及通信接口功能、远端联网功能等;对数字硬盘录像监控系统除检测其记录速度外,还应检测记录的检索、查找等功能;4) 系统联动功能检测:对电视监控系统与安全防范系统其他子系统的联动功能进行检测,包括出入口管理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巡更系统、停车管理系统等的联动控制功能。5) 电视监控系统工作站应保存至少 1 个月(或按合同规定)的图像记录。2.摄像机抽检的数量应不低于 10%,摄像机数量少于 10 台时全部检测。被抽检设备的合格率为 90%时为合格。系统功能和联动功能全部检测,合格率为 100%时为合格。三、入侵报警系统(包括周界防越系统)1.检测内容1) 探测器的盲区检测,防宠物功能检测;2) 探测器的防破坏功能检测,包括:报警器的防拆卸功能;信号线断开、短路;剪断电源线等情况的报警;3) 探测器灵敏度检测;4) 系统控制功能检测,包括:系统的撤防、布防功能;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