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公布的 11 个道路交通事故农村居民可以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赔偿的案例 2006 年最高法院公布了相关司法解释后,放宽农村居民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赔偿情形,先后又公布了一系列经典案例,以下是 11 个案例的全部内容。 中华联合财保公司内江中心支公司与颜家琼等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上诉案 【文书标题】中华联合财保公司内江中心支公司与颜家琼等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上诉案 【审理法院】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件字号】(2008)成民终字第 743 号 【审理日期】2008.04.11 【调解日期】 【案件分类】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全文】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江中心支公司与颜家琼等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上诉案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8)成民终字第 743 号 上诉人(原审第三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江中心支公司。 负责人钟守文,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马勇刚。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颜家琼。 委托代理人尹显进,四川天奥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尹思杰,四川天奥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魏强。 委托代理人尹显进,四川天奥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尹思杰,四川天奥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魏敏。 委托代理人尹显进,四川天奥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尹思杰,四川天奥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魏万泽。 委托代理人尹显进,四川天奥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尹思杰,四川天奥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王定秀。 委托代理人尹显进,四川天奥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尹思杰,四川天奥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袁连弟。 委托代理人李光义,绵竹市富新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四川省内江铭泰车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昌彬,经理。 委托代理人俸军,四川德捷谦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江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内江支公司)因与被上诉人颜家琼、魏强、魏敏、魏万泽、王定秀、袁连弟、四川省内江铭泰车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铭泰车运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不服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法院(2007)彭州民初字第 829 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 2008 年 1 月 14 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