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 江 中 医 药 大 学 滨 江 学 院选 课 手 册【供二○○七级使用】教 务 部二○○九年七月目 录一、 公共选修课程管理办法 ……………………………(3)二、 选课须知 ……………………………………………(6)三、 各专业选修课应修学分及每学年学分分配表 ………(7)四、 选修课类别一览表 …………………………………(8)五、 选修课内容介绍 ……………………………………(12)一、浙江中医药大学公共选修课程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共选修课程的教学与管理,不断提高公共选修课程的教学质量,进一步拓宽我校学生的知识面,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 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近年来开设公共选修课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公共选修课是学校根据培养目标要求,为全校学生开设的跨学院、跨专业选修的课程
公共选修课按其学科性质分为人文科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艺术体育、技能等五大类
第三条 我校公共选修课程设置应遵循如下原则: (一)有利于学生了解各学科最基本的知识领域和思维方法; (二)有利于加强学生的人文素质和创新能力; (三)有利于促进不同学科交叉渗透; (四)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思辩能力; (五)有利于引导学生了解学科前沿和新成果、新趋势、新信息; (六)有利于促进学生理解经典著作的基本精神,启迪思路; (七)有利于学生选修著名学者专家的特色课;(八)有利于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和身体心理素质
第二章 申报与审核第四条 申报开设公共选修课的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教师系列的教师开设公共选修课必须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非教师系列的教师开设公共选修课必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并已获得中级职称
未具备以上条件但有专长者,须由两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