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紧急处理预案葫芦岛市实验中学交通事故紧急处理预案一、指导思想为了预防和减少学校师生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校车交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我校师生发生的交通事故。三、组织机构1、 学校成立交通事故应急处理小组,由杨勇校长负责协调指挥,下设:人员救护组组长:王卫组员:吴江 疏散引导组组长:于波组员:刘皖东通讯联络组组长:黄芳沟通协调组组长:王壮组员:孙伟2、人员救护组负责为受伤学生提供及时有效的救护,并在第一时间就近送至区级以上医院;疏散引导组负责疏散其他学生;通讯联络组负责对内对外的联络汇报工作;沟通协调组负责与家长的沟通协调安抚工作、与交警部门的沟通协调等工作。四、预警预防五、处置流程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应按下列程序处理:1、报警。2、启动应急处置预案,成立事故处理小组,各工作小组按照职责开展工作,由人员救护组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学生就近送往区级以上医院救治。3、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内向校长报告,如有学生伤害的,第一时间内通知家长。4、积极配合交警部门调查取证,参与调解。5、校长接到事故报告后,即组成由安全干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现场指挥部,进行现场指挥。同时负责向区教育局汇报事故进展及处理情况。必要时协调市公安分局共同协助解决。六、善后处理 1、学生伤害事故的善后处置参照“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置预案”,注意在与家长协调时要求事故涉及的其他方责任人一同参与协商解决。2、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立案后,由交警部门依法解决。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紧急处理预案葫芦岛市实验中学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紧急处理预案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维护学生及教师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立足于“及时、规范、有序、有效”的原则,全面加强处理意外事故的各项准备工作,规范救护行为的实施,提高组织指挥、协同作战和综合保障能力。一旦发生意外事故,要迅速组织人员,调集所需车辆、器材组织救护,将意外伤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救护力量的组成 以在职全体教职工为主要力量,学校医务室为主体,必要时可请 120 急救中心协助救护。 三、力量调集 当意外事故发生时,第一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