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工作方法(一)、指导思想及监理依据 本项目将以“快、好、省”地完成建设任务为指导思想,通过目标规划、动态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与业主和承包人共同完成所在合同段的建设任务
以“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作为开展本合同段施工监理的宗旨
监理依据: 1、《水运工程测量规范》(JTJ203-94) 2、《水运工程砼试验规程》(JTJ292-98) 3、《港口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221-98) 4、《疏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324-96) 5、《疏浚工程质量技术规范》(JTJ319-99) 6、《港口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 7、《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 8、《水运工程土工织物应用技术规范》(JTJ/T 239-98) 9、本工程合同文件及有关补充文件 10、本工程监理合同协议及合同文件 11、省交设院提供的施工设计图 12、工程会议纪要、监理通知、技术联系单等有关文件(二)、监理组织机构及驻地监理组及各级监理人员的职责 监理组织机构设驻地监理组,设组长、副组长各一名,以及航道专业工程师、试验工程师、测量工程师各一名及旁站监理人员
根据本项目特点及合同条件的规定,拟定以下岗位职责:1、驻地监理组职责与权限1
1 审查承包商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及各分项施工实施计划,确保项目 按期实施;1
2 审查承包商的项目施工准备情况并签发分项工程开工令;1
3 审查并评价承包商现场管理,包括人员安排、设备、材料供应、 质量控制、施工工艺、施工方法以及工作顺序和进度;1
4 审查合同权限内的各种工程变更,并为合同权限外的各种变更提 供必要的分析和建议(如发生时);1
5 检查承包商所实施工程的质量并提出评价;1
6 审核承包商的各阶段支付证书;1
7 根据技术规范及国家有关规范的要求,控制进入工程现场的材料 的质量;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