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工作方法(一)、指导思想及监理依据 本项目将以“快、好、省”地完成建设任务为指导思想,通过目标规划、动态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与业主和承包人共同完成所在合同段的建设任务。以“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作为开展本合同段施工监理的宗旨。 监理依据: 1、《水运工程测量规范》(JTJ203-94) 2、《水运工程砼试验规程》(JTJ292-98) 3、《港口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221-98) 4、《疏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324-96) 5、《疏浚工程质量技术规范》(JTJ319-99) 6、《港口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 7、《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 8、《水运工程土工织物应用技术规范》(JTJ/T 239-98) 9、本工程合同文件及有关补充文件 10、本工程监理合同协议及合同文件 11、省交设院提供的施工设计图 12、工程会议纪要、监理通知、技术联系单等有关文件(二)、监理组织机构及驻地监理组及各级监理人员的职责 监理组织机构设驻地监理组,设组长、副组长各一名,以及航道专业工程师、试验工程师、测量工程师各一名及旁站监理人员。 根据本项目特点及合同条件的规定,拟定以下岗位职责:1、驻地监理组职责与权限1.1 审查承包商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及各分项施工实施计划,确保项目 按期实施;1.2 审查承包商的项目施工准备情况并签发分项工程开工令;1.3 审查并评价承包商现场管理,包括人员安排、设备、材料供应、 质量控制、施工工艺、施工方法以及工作顺序和进度;1.4 审查合同权限内的各种工程变更,并为合同权限外的各种变更提 供必要的分析和建议(如发生时);1.5 检查承包商所实施工程的质量并提出评价;1.6 审核承包商的各阶段支付证书;1.7 根据技术规范及国家有关规范的要求,控制进入工程现场的材料 的质量;1.8 检查即将覆盖或封闭的工程部位,并检查完工的土建工程是否符 合规定要求;1.9 评价工程进度,并就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索赔(时间、费 用)提出建议;1.10 检查任何涉及施工安全、环境保护的问题并提出建议;1.11 参予工程完工后的交工验收、缺陷责任期评估并提出建议;1.12 完成竣工资料的编制的监理;1.13 完成并提出有关各方面所需的各种资料、报告、报表等;2、驻地监理工程师职责2.1 是公司派驻现场项目监理组的授权负责制人。全权负责项目监理组 的工作,对外代表公司履行合同义务,对内对公司负责;2.2 根据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