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能源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动力能源管理工作、贯彻有关能源法律法规,进一步节能降耗,确保动力设备安全、稳定、经济、高效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动力能源管理、外供能源管理内容
第二章管理内容与职责第三条实行分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能源管理体系能源管理领导小组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第四条设备管理部管理内容与职责(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做好安全、合理、计划、节约用能工作,针对各部门情况,开展以生产部门为主,其他职能部门为辅的节能工作
(二)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能源管理、动力设备管理与运行的各项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开展分公司能源管理、动力系统管理工作
(三)制定分公司动力能源管理规章实施细则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动力能源设备及设施的检修宏观管理,监督检修部门建立健全动力能源设备设施的维护、检修、点检、事故(故障)、试验等各种记录
(五)负责对动力能源系统的高耗能设备进行技术改造
(六)保障分公司动力能源水、电、汽等能源供应正常,负责分公司外委施工单位的用能申请手续办理并上报集团设备能源部备案
(七)建立健全非生产用能设备台账和动力设备台账
加强非生产用能管理,严禁新增不必要非生产用能设备,杜绝能源浪费;增减非生产用能设备的使用必须得到设备管理部许可后使用;更新非生产用能设备台账和动力能源设备台账及时上报集团设备能源部
(八)对分公司所属项目计算能源使用,并上报集团设备能源部;参与动力能源新建项目和更新改造项目的方案审查及交工验收工作
(九)会同集团设备能源部组织动力能源系统的管理、检修、维护人员的技术培训,建立有关人员的专业培训档案
第五条生产管理部管理内容与职责(一)根据公司制定的年度生产计划,制定分公司用能计划,并向上级部门上报下一年度的用能计划,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考核;每月 20 日前,制定下月用能计划,用能计划偏差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