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5 国内合作研究协议(与国内企业合作)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与企业合作研究协议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订地点:2 / 15 甲方: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以下简称“甲方”)单位地址:上海市定西路号,邮政编码: 。甲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联系人:电话:传真:邮箱:乙方:企业(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地址:省市区路号,邮政编码: 。乙方授权代表:乙方联系人:电话:传真:邮箱:. 定义与解释除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之外,本协议中的下列概念应定义或解释如下:协议 是指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与条件, 以及根据本协议第条变更与转让条款对本协议所做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项目 是指本协议中所明确的甲研究所与乙企业即将联合开展的研究计划或研究方案。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 协议双方 是指甲方和乙方, 协议一方 指的是协议双方的任何一方。关联单位 是指由协议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单位, 或与协议方具有互相控制关系的单位。此处的“控制”是指拥有此类单位的百分之以上的股权或受益权,或拥有选举或任命该实体的董事会或其它治理机构大多数成员的权利。知识产权 是指一切作品、发明、商业秘密、技术诀窍、外观设计、植物新品种、商标、科学发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年《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和年世界贸易组织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所规定的任何形式的智力成果及对该等智力成果享有的所有权利。保密信息 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 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 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 经营信息或其他信息。 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与协议双方3 / 15 有关的下列信息:背景知识产权、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公式、图表、绘图、设计、生物材料、标本、设备、样本和其他任何形式的资料或信息,无论这些信息以何种形式或介质存储。但是,下列信息不属于本协议所定义的保密信息:()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的;()除因该商业秘密接收方未经授权的披露之外,在协议签署之后进入公共领域的;()合法拥有并有权披露该信息的第三方以非保密的方式向本协议商业秘密的接收方披露了该信息,在此之后该信息不再构成本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接收方在相关信息被披露以前已经通过正当途径获得的;()提供信息的一方明确表示该信息不属于保密义务范围之内的;()接收方不依赖于披露方披露的保密信息而独立开发获得的信息。背景知识产权 是指在本协议生效之日前属于本协议任何一方,且由该方提供给本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