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 “适合的教育 ”研究述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 — 2020 年)》提出 “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
文献研究表明,国家教育决策部门、国内外教育学者以及教育一线的校长、教师,都展开了对“教育适合性 ”的追问
本文围绕教育观念、适合的教育的内涵、相关理论及应用、育人策略路径这四个方面进行述评
一、教育观念的讨论1
儿童发展观基于儿童发展心理学的视角, 有学者认为创造适合学生的教育,要尊重教育的客观规律与自身的逻辑,适合于学生的认知规律、成长规律、发展规律
[1] 基于教育的儿童立场, 有学者指出, 要让学校适应学生, 而不是学生适应学校,让适合的教育成为教育的基本形态,让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2] 成为教育者的理想和信念,适合的标尺是学生而非成人
素质教育观1999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2006 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首次将实行素质教育写进了法律
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 强调兼顾共性和个性, 注重人的个性发展是素质教育的明显特征
[3] 素质教育面向有差异的每一个个体,其核心是创造适合学生的教育,而非选拔适合教育的学生
[4] 首先,尊重主体性
作为未成年的受教育者, 其主体的能动性应该受到尊重
有学者认为,教育要 “适合学生 ”,必须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的人本教育观
[5] 实施素质教育应不断强化学生的主体地位
[6] 其次,关注差异性
《萨拉曼卡宣言》指出: “每个儿童都有其独特的特性、兴趣、能力和学习需要;教育制度的设计和教育计划的实施应该考虑到这些特性和需要的广泛差异
”[7] “人的差异是正常的
学习必须据此来适合儿童的需要,而不是儿童去适应预先规定的、有关学习过程的速度和性质的假设
”[8] 再次,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