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4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转让人:【津市嘉山实业有限公司】受让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常德】分公司2 / 14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本合同于年月由以下双方在__ _(地点 )签订。转让人 :津市嘉山实业有限公司, 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在国)法律组建并有效存续的(甲方组织式),其法定地址在(以下简称甲方)受让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常德】分公司,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在国)法律组建并有效存续的公司/分支机构,其法定地址在_(以下简称乙方)。鉴于:1、甲方拥有所转让土地的使用权;2、乙方为发展移动通信事业和从事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需取得甲方的土地使用权;3、 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之规定,并依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由甲方向乙方转让土地使用权。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一、所购土地使用权的基本情况3 / 14 1.1 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出卖给甲方使用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它出卖物的基本状况1.1.1 坐落位置:;1.1.2 土地使用权面积;1.1.3 地类用途;1.1.4 用地使用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1.1.5 土地现状1.1. 6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1.1.7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号:1.1.8 地号:1.1.9 其他详情见附件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附件二(宗地图复印件)。1.2 其他权利状况1.2.1 甲方确认本合同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是其合法拥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张权利等产权瑕疵;1.2.2 甲方确认为取得本合同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已支付了一切应付款项、费用,不存在债权、债务争议(包括绿化费、拆迁安置补偿等);1.2.3 甲方已经按照原出让合同约定对所转让的土地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的,甲方实际投入房屋建设工程的资金额应占全部开发投资总额的 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应形成工业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二、计价方式与价款4 / 14 2.1 甲方与乙方约定按下述方式计算该土地转让价款:2.1.1 以甲方该项土地的评估值为基础,双方约定每平方米(人民币),总金额(人民币)。土地使用权转让过程中涉及相关税费由各自依法承担。2.1.2 甲方应开具(人民币)的土地转让款发票给甲方。2.2 上述转让价格已包含:甲方取得转让土地的使用权所已付和应付的一切款项、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