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5: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配电部分)(试行)1 总则1.1 工作票制度是保证电力生产安全的重要组织措施。为加强配电作业现场管理,规范各类作业人员的行为,确保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部分)(试行)和有关规程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细则。1.2本细则适用于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系统在运用中的20kV 及以下配电线路、设备和用户配电设备及相关场所的工作。变电站、发电厂内的配电设备执行《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 (变电部分)。1.3公司系统从事配电相关工作的所有人员必须熟悉并严格执行本细则。2 填用配电工作票(记录)的工作2.1 配电工作票(记录)的种类。2.1.1现场勘察记录,格式见附录A。2.1.2配电第一种工作票,票面格式见附录B。2.1.3配电第二种工作票,票面格式见附录C。2.1.4配电带电作业工作票,票面格式见附录D。2.1.5低压工作票,票面格式见附录E。2.1.6配电故障紧急抢修单,票面格式见附录F。2.1.7配电工作任务单,票面格式见附录G。2.1.8配电工作派工单,格式见附录H。2.2 填用现场勘察记录的工作。2.2.1 配电检修(施工)作业和用户工程、设备上的工作,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认为有必要现场勘察的,应根据工作任务组织现场勘察,并填写现场勘察记录。2.2.2 现场勘察应由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组织,工作负责人、设备运维管理单位(用户单位)和检修(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参加。对涉及多专业、多部门、多单位的作业项目,应由项目主管部门、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共同参与。2.2.3 现场勘察应查看检修(施工)作业需要停电的范围、保留的带电部位、装设接地线的位置、邻近线路、交叉跨越、多电源、自备电源、地下管线设施和作业现场的条件、环境及其他影响作业的危险点,并提出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2.2.4 现场勘察后,现场勘察记录应送交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及相关各方,作为填写、签发工作票等的依据。2.2.5 开工前,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票签发人应重新核对现场勘察情况,发现与原勘察情况有变化时,应及时修正、完善相应的安全措施。2.3 填用配电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配电工作,需要将高压线路、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2.4 填用配电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2.4.1高压配电(含相关场所及二次系统)工作,与邻近带电高压线路或设备的距离大于《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部分)表3-1 规定,不需要将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