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附件 2 基本农田数据质量检查细则(调整版)1
适用范围本细则规定基本农田数据库数据的质量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方法和评价方法等
本细则适用于汇交到部的基本农田数据的质量检查和评价
本细则是在《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开展基本农田数据库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3]38 号)中《基本农田数据质量检查细则》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后的版本(修订时间 2016 年 8 月,具体修订说明见附录)
引用标准和规范《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TD/T1032-2011) 《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 (调整版)《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发〔 2014〕128 号)《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印发姜大明部长、韩长赋部长、王世元副部长在全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现场交流会上讲话的通知》(国土资发〔 2016〕375 号 )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 国土资发〔 2016〕10 号) 《基本农田数据库成果汇交要求》(调整版)3
提交资料2 基本农田数据质量检查应提交的资料包括纸质报送公文和电子成果数据等,具体要求见《通知》附件《基本农田数据库成果汇交要求》(以下简称《汇交要求》) 、《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 (调整试行版)(以下简称《调整版》)
质量检查内容和方法基本农田数据质量的检查内容、检查代码、检查对象和检查方式详见表1
检查代码采用4 位数字码进行编码,其中第 1 位数字码表示检查分类, 第 2 位数字码表示检查项目,第 3、 4 位数字码表示检查内容
3 表 1 基本农田数据质量检查内容表检查分类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编码检查对象检查方式备注数 据完整 性检查目录及文件规范性是否符合“汇交要求”对电子成果数据内容的要求,是否存在丢漏
1101 所有电子数据自动是否符合“汇交要求” 对目录结构和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