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的通知各中心、各村(社区):为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提高各类会议的质量和效果,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严格会议请假制度(一)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各类会议和区级层面召开或举办的全局性、综合性会议或重大活动,由党政办公室按照会议通知的范围通知参会人员,并强调会议纪律
所有会议一般情况不得请假,不得缺会、代会
(二)因公出差,休假、学习,因病住院,陪同上级部门领导考察调研,参加其他重要公务活动等,确实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按照有关程序规定请假,确需人员代会时,必须和代会人员强调会议纪律
市级层面的按规定向会议牵头领导或部门请假;区级层面的,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须向主要领导请假,其他人员须向中心主任请假,并报党政办公室备案
其他一般性会议(活动),参会人员请假须向会议(活动)召集人请假
(三)请假报告未经批准,参会人员不得缺席,不得安排其他人员代为参会
二、进一步严明会场纪律(一)参会人员要按照会议通知要求按时参会,按照指定位置就座,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不得无故长时间离开会场
因临时紧急重大事项确需提前离开会场的,须经主要领导、中心主任或会议组织者批准;未经批准提前离开会场的,按缺席会议处理
(二)参会人员要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会议期间要自觉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振动、静音状态,不得在会场内接打电话、浏览手机,不得在会场内随意走动、大声喧哗、交头接耳、打瞌睡,不得在会场内处理与会议无关的事项,不得在会场内阅读与会议无关的材料
(三)参加有保密要求的会议,参会人员不得擅自将会议材料带离会场或外传
(四)参会人员要认真听会,做好记录;讨论交流形式的会议,要认真准备,积极发言
会后及时汇报、传达贯彻会议精神,并按照要求及时上报贯彻落实情况,确保会议效果
三、进一步强化督查考核对区级召开或举办的全局性、综合性会议或重大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