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基金管理公司风险控制制度(私募股权基金内部文件)第一章 目标和原则第一条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保护特定客户资产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特定客户资产业务的规范发展,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 防范利益输送及其他有损害特定资产客户利益的行为。公司特定资产风险控制的总体目标是:保证公司特定资产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管理合同规定; 确保特定资产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财产的安全完整,防范和化解风险, 防范可能存在的利益输送行为,确保公平对待公司所管理的各类资产。第二条 特定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应当遵循的原则:合法性原则公司应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签署资产管理合同,忠实履行合同义务,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运作应与资产管理合同和委托人的收益目标和风险承受度相一致,充分依据资产管理合同规定构建投资组合。健全性原则风险控制必须覆盖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的各个环节和各级人员,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独立性原则公司设风险控制委员会、 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 各风险控制机构和人员具有并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监察和稽核。防火墙原则特定资产管理部应与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保持相对独立, 公司自有资产与公募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等各类不同资产的运作应当严格分离,分别独立运作。公平原则公司应当恪守职责、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杜绝利益输送行为,通过完善相关制度、 流程,在公平的基础上使特定客户资产的投资管理可以充分。。2 利用公司既有的行政、 系统、研究资源, 同时防范公司其他资产向特定客户资产输送利益,保证公平对待各类投资者。第二章 公司内控风险控制架构与流程第三条 公司设风险控制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规定, 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全过程进行风险控制。风险控制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监察稽核部总监、市场部总监、金融工程部总监和基金运营部总监组成,总经理任风险控制委员会主任。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内控制度并执行;对公司运作中存在的风险问题和隐患进行研究并作出控制决策;负责听取各部门风险情况汇报, 对潜在的风险问题提出解决建议,并部署相关的风险解决方案。第四条 公司设督察长。督察长负责组织指导公司监察稽核工作。督察长履行职责的范围,应当涵盖基金及公司运作的所有业务环节。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对基金运作、 内部管理、 制度执行及遵规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