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乡中心小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新和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县我乡教育系统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整治时间和目的(一)整治时间
2015 年 8 月 22 日至 9 月 30 日在全乡小学、幼儿园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二)整治目标以“零泄露、零火灾、零死亡、零事故”为目标,对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和学校食堂天然气、液化气罐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排查,切实强化主体责任,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堵塞漏洞,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切实防止化学危险品因管理不善导致人身伤害和环境污染
二、组织领导成立塔乡中心小学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塔依尔克然木副组长:吴白杨成 员:艾合买提玉山古丽皮艳木纳优普马依努尔热西提吾斯曼斯依提热孜万古丽依明吐尔洪萨比尔三、整治范围和重点(一)整治范围对全乡学校实验室、学校食堂燃气设备、学校周边仓储物流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排查
(二)整治重点1
学校实验室(1)明确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责任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从而形成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合力
切实做到“四无一保”,即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
(2)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
各学校要全面掌握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管理、种类、数量等具体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着重排查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的存放、使用、摆放是否规范;管理是否严格;领用、回收台账是否健全;危险化学品监管负责人是否落实;实验室消防设施是否配齐;实验室是否建立了应急预案;实验室专兼职人员是否经过培训
对于检查出来的隐患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