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式起重机租赁合同甲方(承租方) : 乙方(出租方) : (必须填写全称,应与所盖合同的公章名称相一致, 乙方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书作为合同附件)甲方因工程生产需要,向乙方租用混凝土输送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 租赁物基本情况 : 租赁设备名称 : 塔式起重机质量标准 : 品牌规格型号 : 配套设备及部件 : 生产(购置)日期 : 数量: (还记租用数量以收货单据为准)甲方租用的塔式起重机最终使用高度为满足工地需要,计划使用附着(套)以满足生产和安全需要。准确的“名称、质量、数量、规格”以实际交付为准,并由甲方书面确认。租赁物不符合使用要求的,乙方应即时更换并承担相关费用。 2 租赁形式 : 租赁+维护+司操+安诉。 3 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实际租赁期限以起用与报停约定的签证为准,租金按实际租赁期限办理结算。(租赁物需要安装、调试的,必须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方可起用)。 4 租金计算及支付方式 4.1 租金根据实际租赁期限按照下列标准计算: 4.2 塔式起重机操作人员由聘用,甲乙双方按协商提供住宿,费用按照下列标准计算和支付 : 4.3 支付方式与期限 : 双方每月结算租金,每次支付时间为,支付金额为本次实际租金发生额的 % ,其余租金待时支付。甲方收到乙方双方确认数额开具的正式租金税务发票后,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租金。乙方确认其收受租金的开户银行为: ,户名为: ,账号为 : ,乙方如需变更账号,需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 4.4 塔式起重机进出场费用、运送塔式起重机到甲方指定地点所产生的运输、装卸及保险等费用、归还塔式起重机所产生的运输及装卸等费用均包含在租金中。 4.5 其他支付约定 : 。4.6 该价格为含税价,税率为3%、17%、11%,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将设备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注: 1、租赁设备如对方为一般纳税人税率为 17%,小规模纳税人或个人去税务代开专票税率为3%.2、租赁设备加操作人员税率为了11%)4.7 甲方取得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才向乙方支付该款项。 4.8如甲方因不慎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乙方需配合甲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贵公司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 4.9如乙方提供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的增值税发票,被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