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持协议书本合同由以下各方于2013 年月日在市区签订:实际出资人 ( 股东) :(以下称“甲方”)身份证号:住所:名义出资人 ( 代持人 ) :(以下称“乙方”)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住所:前言[1] 甲方拟参加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司拍卖的待出售资产(以下简称“出售资产”或“资产”,具体详见本协议第 1 条)的竞买,鉴于甲方目前的特殊原因,甲方拟委托乙方以乙方自己名义参加是出售资产的竞买,用于竞买的资金全部由甲方支付,甲方是出售资产的实际出资人,也是其实际所有权人, 享有作为出售资产所有权人之一切权利与义务。[2] 乙方是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经与甲方协商, 并同意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接受甲方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代甲方行使甲方所有的出资人的权利与义务。现双方就乙方代为履行出资人职责和代为持有甲方竞买的出售资产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为此,双方一致同意并共同见证如下:1、出售资产概况1.1 甲方拟出资竞买的资产系由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拍卖的(企业名称)现有房屋及土地。1.2 房屋:位于市区街(路)号,产权证号:,面积: M2,结构:,用途:(详见产权证书)。1.3 土地:位于市区街(路)号,土地使用权证号:,面积: M2,地号:,用途:,使用年限:(详见产权证书)。1.4 出售资产的具体情况最终以竞买时交易机构提供的证明文件载明的信息为准。2.甲方的出资情况2.1 甲方拟出资人民币元竞买上述出售资产,倘若出售资产的拍卖价格超出甲方拟的竞买价格时,乙方应当与甲方沟通,在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继续参加竞买。2.2 出资的方式为:现金转账,甲方将竞买的保证金及成交的价款提前转入乙方账户,具体时间根据出售资产拍卖机构指定的时间确定。3.乙方基本情况3.1 自然人姓名:,性别:,生于:年月日,民族:,籍贯:,单位:,住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4.委托事项4.1 乙方受甲方委托,以自己名义参与办理出售资产的竞买一切事宜,同时,在竞买成交后,乙方须以竞买取得的资产作价出资,配合甲方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的名称最终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名称为准) ,并基于出售资产的投资代持项目公司股份。4.2 乙方受托应完成的具体事项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资产竞买,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递交竞买申请、支付竞买保证金、 参加拍卖会、 竞价、签署成交文件、支付价款、进行资产交接及其他竞买人的其他权利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