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行动实施方案为做好夏季学校食物中毒的防控工作根据《AA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区开展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行动的通知》(桂食药监食餐[2016]3号)精神,市局决定在全市开展学校和托幼机构(以下统称 " 学校 " )食品 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行动,现结合我市实际, 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在全市集中开展夏季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及早发现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针对学校食品监管薄弱领域以及重点品种开展治理和整改,使”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 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得到进一步落实, 食品经营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防范师生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得到切实保障,争取中小学校食堂捋证率达90% 以上。二排查对象重点是全市中小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特别是民营幼儿园食堂。兼顾校园内销售食品的小卖部、小超市。三、工作任务对学校食堂主要排查六大方面内容:(一) 严查食品经营许可证持证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是否已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实际经营场所、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等事项与许可证是否一致,对因许可事项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变更的,应依法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 拒不改正的披《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处 2000 元以上至 1万元以下罚款。 对未取得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责 令限期申请逾期未申请的, 按无证经营依法进行查处。(二)严查食品采购与贮存是否符合要求。重点检查进货查验和台帐登记制度是否建立 ; 以食用油、大米、畜禽肉及其制品、蔬菜为重点品种,检查采购索证索票是否符合规定 ; 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与记录制度是否落实; 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 , 是否出现腐败变质; 原料贮存环境和条件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 是否违反规定采购" 三无 " 食品、四季豆、病死畜禽肉、 未经检疫猪肉、 熟肉 制品等易发生食物中毒的高风险食物。(三)严查从业人员管理与学校食堂环境卫生是否符合要求。重点检查直接接触入口食品从业人员是否具有有效健康证明; 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培训档案; 当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患的, 是否及时将其调整到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 食堂经营场所是否清洁、卫生; 烹饪场所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设备; 用水是否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