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惠农资金查处通告与惠民工程项目建设监管办法汇编惠农资金查处通告一、检查范围为确保专项资金检查工作的实效性,经讨论确定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农业局、区农办、区林业局、区水务局、区卫生局和区交通局等 8 个部门作为首批支农惠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对象,全面检查上述部门年以来上级下拨和区本级安排的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
二、检查重点1、专项资金的拨付情况
主要检查专项资金的申请、立项、拨付情况,核查资金流向、用途的各个环节
2、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主要检查年以来由专项资金安排的开工、在建、完工项目的有关情况,严格根据定额标准核查资金预算、决算、验收和效益情况
3、专项资金的监管情况
主要检查贯彻执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规章、制度、政策情况,主要领导“一支笔”审批以及财务人员履行职责和监管责任制落实情况等
三、方法步骤检查工作实行清查核对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纠正问题与建章立制相结合,沿资金流向自上而下核查与从资金使用项目自下而上检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
检查工作从年 7 月开始,到 12 月结束,主要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动员部署
适时召开全区专项资金专项检查工作会议,对被查部门的领导、财务人员提出配合检查的要求;并对检查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布置任务,明确分工,提出要求
第 1 页 共 5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二阶段:自查自纠
被查部门要组织对本部门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纠正和处理
仔细填写自查表格,写出书面自查报告
第三阶段:重点检查
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等部门联合对有关部门的专项资金进行检查
重点检查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四阶段:整改法律规范
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分析原因,健全完善监管制度,建立明确的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法律规范申请、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