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办法[优秀范文五篇]第一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办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统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度,严格考核标准,促进各部门强化社会治安意识,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确保我校各项任务的完成,按照市、县综合委的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工作在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由校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第三条考核每年进行两次,半年初评,年终采取“听”、“查”、“议”的办法,依照目标管理责任制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对照实际完成的情况,按项分别以记分、扣分、奖分的办法,实行上不封顶,下部保底
第四条年终根据考核结果,对目标责任单位系列评定“优”、“良”、“达标”、“差”四个档次,以80分为达标分,在达标以上的部门中按得分高低评一个优胜部门,二个良好单位
70分以下的部门为差,另外,在年度內发生特大案件,重大治安(责任)灾害或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的部门一律视为差
第五条考核以一百分为基础计分制,具体计分标准为;一、领导重视方面1、把综合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专题研究不少于三次,各部门特别要加强本部门教职工、家属子女的管理,严禁在校内开设电子游戏机、台球室、放录像、搞卡拉ok,舞厅等营业点和不按学校规定在家里经管小吃部、包餐和卖小菜,违者坚决予以取缔
发生问题及时研究处理计5分
第1页共19页2、把综合工作与本职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列人本部门工作的计5分
未布置检查的扣2分,未列人工作计划的扣3分
二、人员、责任、措施落实方面1、部门内部有安全员或保卫委员的,做到责任、任务落实,并充分发挥作用的计4分
部门没有安全员或保卫委员的扣4分,有安全员或有保卫委员责任任务没有落实的扣2分,没有发挥作用的扣2分
2、各部门库(室)物品有保管,做到责任落实,有管理制度计3分,无保管的扣3分,责任没有落实,无管理制度的扣2分
3、和下属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