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填表上报阶段督导检查工作方案为切实做好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填表上报阶段各项工作,指导各流域机构、各省级水利普查机构做好普查表的填报与审核、普查数据的逐级汇总审核与上报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工作,根据《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正式普查表填报工作的通知》(国水普办〔2012〕1 号)和《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 2012 年工作安排的通知》(国水普办〔2012〕2号)要求,特制定填表上报阶段督导检查工作方案
一、督导检查目的通过开展填表上报阶段的督导检查,督导各级地方水利普查机构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推动、技术指导、质量控制和监督检查工作,保证各级地方水利普查机构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和质量要求完成任务,确保水利普查工作进度和数据质量
二、督导检查依据1、《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实施方案》(水规计[2010]498号);2、《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台账建设技术规定》(国水普办〔2010〕92 号);3、《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对象清查工作细则》(国水普办〔2011〕20 号);4、《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数据处理工作细则》(国水普办〔2011〕6 号);5、《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质量控制工作细则》(国水普办〔2011〕38 号);6、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正式普查表填报工作》的通知(国水普办〔2012〕1 号);7、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 2012 年工作安排》的通知(国水普办〔2012〕2 号);8、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数据审核有关技术规定和文件
三、督导检查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一)主要内容针对填表上报阶段的总体工作安排,督导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技术准备方面
检查各级地方水利普查机构在正式普查表填报前,是否按照国水普办〔2012〕1 号文要求,做好了有关技术准备工作
主要包括: 省级水利普查机构是否组织完成地、县级水利普查机构水利普查数据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