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物业税是被作为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杠杠提出的,但作为一项税种,在新中国成立后,这一税种一直在被征收,只不过是人们没有注意它而已;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物业税的征收一直是相辅相成的,以物业税作为调控房地产的市场的手段不过是人们的一厢情愿而已;物业税的作用,既不会导致房地产市场崩盘,也不会降低房价;如果市场上的需求旺盛而供应不足,物业税不仅仅不能调低房价,相反可能会拉动房价的上涨。 一.物业税影响下人们对房地产市场的评论 新近物业税又被作为调控房地产市场的王牌祭出了,祭出这一王牌的是政府官员,但打这一王牌的仍然是媒体:于是物业税将导致房价降低的评论比比皆是,甚至有专家预言物业税将导致房地产市场的崩盘,而将物业税作为楼市的寒流的论调也充斥网上,如果说楼市是夏季正在盛开的花朵,则物业税就成了灭杀这些花朵的强大寒流。 考虑到物业税可能会对楼市有大的影响,也撰文谈谈自己的看法。 二.物业税是什么? 物业税是财产税的一种,是政府根据不动产物业的价值向相关物业的权利人征收该价值一定比率的税种。 根据税收法定的原则,征收任何税均必须有法律的规定,也即是,政府征收任何税均需要有明确的税法。在中国,目前没有“物业税”的法律规定,因此政府“空转”的物业税制度不过是税务机关探索物业税征收的“实验”。 因此,在没有物业税的情况下,人们拥有物业并没有感觉到实际的负担。 但,没有感觉到实际“负担”的物业的权利人们,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实际上是“物业税”的纳税人,也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缴纳过“物业税”。 那么,物业税是什么呢? 考察开征物业税的国家的法律,比较中国的法律,在国外,物业税实际上包括了我国的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权税、房地产税、房产税、耕地占用税等也即是:国外不过是将我们国家的上述税种中的数种合并作为物业税征收而已 因此,在我们的国家,作为纳税人的公民和法人及其他组织,没有缴纳过名义上的物业税,但缴纳过实际上的“物业税”。 三.大陆中国涉及到不动产物业的税种之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将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修改为物业税的理由是基于如下假定: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一次性缴纳给政府,政府因卖地而取得收入并用于发展,在以发展业绩作为政绩考察的情况下,因此政府的卖地的热情无论如何是降不下来的,另外政府将土地出卖后造成后续发展的余地不大,在没有地可买的情况下,城市发展的财政支持将大大降低;如果将土地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