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纪委职能作用突出能力建设深化体制改革努力发挥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职能作用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作为纪检监察系统的基层单位,对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保持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xxx县在发挥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职能作用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一、主要做法一是扎实推进规范化建设,促进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积极履职。县委对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纪检组长和乡镇纪委书记的配备高度重视,严把政治纪律关和工作能力关,对拟新提拔任派驻机构纪检组长和乡镇纪委书记的人选,事先组织部都要XX县区纪委进行沟通,征求意见,对派驻机构纪检组长和乡镇纪委书记工作变动的,及时补充配齐。全区有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员、纪检书记、纪检组长37人,20个乡镇(街道)配备纪委书记20名。二是探索建立推行“大纪检”工作机制,提升派驻机构、乡镇纪委工作水平。建立了县纪委领导包抓乡镇、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包抓领导通过下点指导、电话督导、约谈指导等方式,对包抓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给予经常性指导,及时发掘和总结基层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帮助解决基层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使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稳步推进。采取上下级纵向联合、同级横向联合的方式共同办案,整合了办案力量,实现了案件资源共享。探索建立两级会审、区域协审、交叉互审、乡案县审、公开审理等审理方式,达到了准确处理,杜绝错案的目的,有效解决了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建立了以纪检专员(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纪检监察员)为主体,法治辅导员、社会监督员、廉政指导员和助理监察员为补充的“五员联动”共同参与的反腐倡廉工作制度,搭建了一个横向到边、纵第1页共4页向到底、上下联动的纪检工作平台。三是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派驻机构和乡镇纪检工作业务程序。建立健全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议事规则、责任分工、工作守则等,做到用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统一制定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案件审理等工作流程图,基本实现了派驻机构和乡镇纪检工作流程化管理。四是靠实“一岗双责”,有效搭建反腐倡廉工作平台。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书两查五会”制度,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层层签定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对责任书的落实情况,采取随机抽查和年底检查两种形式进行督查。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定期召开协调会议、阶段工作通报会、经验交流会,不定期召开各界人士座谈会,形成依靠社会力量监督推动,职能部门工作联动,牵头部门引擎牵动,纪检系统上下互动,典型单位示范带动的纪检监察工作新格局。县委年终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重点内容,兑现奖惩,形成了纪检监察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进一步促进基层纪检组织发挥“工作支撑点”、“廉政宣传广播站”和“干群连心桥”的作用。二、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部门和乡镇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认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只是形式,对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因此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重视、不够关心、支持不力。二是履职不到位,个别纪检监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有时存在畏难情绪,不利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能力的提高。三是群众参与意识淡漠,认为基层开展反腐倡廉建设只是走走过场、做表面文章,做做样子给老百姓看看而已。四是派驻机构纪检干部和乡镇纪委书记负担过重,没有时间和精力抓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影响了纪检工作的正常开展。三、存在问题的原因一是工作缺乏方向性。有些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没有一套第2页共4页规范的工作制度和具体的操作办法,对于自己应该做哪些工作、怎么做,没有明确的思路,工作没有头绪,随意性很大,甚至不能够正确处理中心任务与本职工作的关系。二是干部缺乏积极性。许多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书记不能够很好地认识自身责任,责任心和使命感不强。有的仅仅满足于完成自办案件,工作没有创造力,亮点不多;有的得过且过,认为纪检监察工作是“虚”活,推推动动,不推不动等。三是制度缺乏连续性。有的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缺少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