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施工图审查常见问题1、地下室普通排污泵(非消防电梯排污泵)用电是否可以作为消防负荷对待?如果可以,是否应在设计说明中明示? 答:是人防的按人防负荷确定,否则由水专业确定负荷等级。2、火灾时采用强切消防应急照明灯具主电电源的方式强制点亮消防应急照明灯具是否满足一、二级负荷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如果满足,是否消防电梯等也可以在火灾时强切其一路电源?答:一、二级负荷应急灯点亮方式不满足规范要求。消防电梯负荷应满足消防负荷要求,不能强切电源。3、应急照明配电箱中是否可以有检修插座、CATV 系统电源等非消防负荷?答:不可以。4、关于住宅设置“独立式”火灾探测器的问题。答:按山东省消防条例执行。5、住宅的地下各层有明确的防火分区,是否应按防火分区设置应急照明配电箱?答:按规范执行。6 公共部位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高层住宅的应急照明在采用节能自熄开关控制时,如何采取应急时自动点亮的措施?答:灵活掌握。7、电源进线设置的隔离电器或兼作隔离电器的保护电器是否应采用能断开电源所有极的开关电器?《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第 2.1.4 条、第 2.1.5 条是否与第 4.5.6 条相矛盾?答:进线隔离开关应采用 4 极。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第 13.9.10 条、第 13.9.11 条是否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第 11.1.5 条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2005 年版)第 9.1.2 条、第 9.1.3 条相矛盾?如何执行?答:应按《高规》执行。9、如何理解消防设备应设专用供电回路。请参见 GB50016-2006 11.1.4 条。答:按《建规》解释条文执行。1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第 11.4.1 条 8 款中的“儿童活动场所”是否仅指疗养院的“儿童活动场所”及其条文说明中的“儿童福利院”? 幼儿园、游乐场等是否为“儿童活动场所”? 任一楼层建筑面积不大于 1500 平方米或总建筑面积不大于 3000 平方米的疗养院的病房楼、儿童活动场所是否需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答:是否为儿童活动场所由建筑专业决定11、某建筑两层商店,每层 30 户,每户 51 平方米,是否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第 11.4.1 条 4 款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答:任何一层超过 3000 平米的商店均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2、是否应按《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 表 5.1.1~6 的要求设置无障碍公共电话出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