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第一章公文管理制度2办公行文格式要求4第二章印章管理规定6第三章办公用品购置和管理制度9第四章日常维修管理制度13第五章车辆管理制度15第六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宣传考核办法20第一章公文管理制度一、公文种类(一)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二)指示:适用于对下级布置工作,阐明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
(三)公告、通告:“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法定事项;“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
(四)通知:适用于发布各类规章、制度;传达及有关部门需要周知或者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命和聘用人员
(五)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六)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七)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或请求批准事项
(八)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九)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十)函:适用于不相隶属部门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
(十一)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十二)其它需要各部门联合办理的文件
二、公文管理(一)公文管理由党政办公室文员负责,对上级公文的接收、阅办、整理、归档和局内部的公文的起草、核对、签发、归档进行管理,相关科室、单位要密切配合
(二)上级来文均由党政办公室文员登记、编号,由党政办公室主任提出分送或拟办意见,及时送局主要领导批阅处理
(三)党政办公室要将主要领导批示的文件及时分送有关领导和单位
对有时限性的文件和传阅文件要及时催办
(四)对已经阅办的文件要及时回收,并分类归档
三、局内公文拟制(一)拟稿
草拟公文应当做到: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表达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字词规范;体例规范,使用规定的文书名称
即:指示、决定、请示、报告、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