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职责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和文化遗产保护、新闻宣传、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的方针、政策、法律和规章,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工作的决议、决定,指导辖区内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体制日常工作
2、管理文学艺术事业和承担艺术创作和生产,推进文化艺术领导的体制改革,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活动
3、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实施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承担管XX县区级公共文化设施,规划指导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和全县各类社会文化事业建设
4、指导、管理文物保护、文物考古、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督察职责,负责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的监督工作
5、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起草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6、拟订文化市场发展规划,管理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加强对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7、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
8、拟订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协调文化产业发展,推进对外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
管理对外文化交流和对外文化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大型对外文化交流活动,推进文化科技信息建设
9、制定全县广播电影电视事业管理办法;监督管理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视频点播业务和通过信息网络的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
10、申报广播电影电视播出机构和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建立和撤销工作
11、按照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制定的广播电影电视专用第1页共9页网的具体政策、规章和技术标准,对全县广播电影电视专用网进行具体规划和管理,指导其建设、维护和技术开发等方面的工作,保证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编制我县广播电影电视专用频段的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