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省免疫规划督导工作指导意见[五篇]XX省免疫规划督导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免疫规划工作督导是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和解决免疫规划工作存在问题,落实免疫规划各项工作措施的有效手段,对于提高卫生人员工作技能和工作积极性,规范和促进我省免疫规划工作等,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指导各地有效开展免疫规划督导工作,建立健全督导工作机制,根据卫生部《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XX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XX省免疫规划督导工作指导意见
一、督导目的(一)建立完善各级督导机制,使督导工作纳入免疫规划常规工作内容
(二)评估辖区免疫规划工作进展情况,了解、掌握免疫规划整体工作现状,总结经验,及时发现、解决免疫规划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提供技术支持,帮助改进工作,激发工作人员积极性,提高工作质量,推进免疫规划工作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深入现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突出重点,督促指导,促进发展
三、督导方式和内容
(一)综合督导对免疫规划的整体工作或多项工作开展的督导,如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组织管理、专业队伍建设、免疫服务和免疫规划实施、疫苗使用管理、冷链建设与管理、安全注射、针对传染病的监测与控制、接种质量、接种率等
(二)专项督导针对某一具体免疫规划工作进行督导,如afp监测、麻疹监测与控制、免疫服务及免疫接种实施、安全注射管理、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强化免疫、相关指令性工作任务等
(三)临时督导第1页共4页在督导计划以外,因特殊需要而临时开展的督导,如在冷链运转时,对所涉及区域的免疫规划现场督导
四、督导频次免疫规划工作中,既要注重综合督导,以了解免疫规划工作整体进展,又要结合工作实际,适时开展专项督导,根据情况安排临时督导,使各种督导有机地结合起来,达到促进工作的目的
各级单位应遵循如下督导频次
(一)综合督导省级每年对市级单位至少进行1次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