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省输血协会章程(草案)北大口琴协会章程(草案)第一部分总纲(待拟)第二部分会员(待拟)第三部分组织机构第一章组织原则一、口琴协会属于小型社团,专业性强于参与性
机构设置以精简、分工明确为原则
机构职能实行人、事权适度分离的原则
活动组织权和财政权属理事会,制度规划权、监督仲裁权和干部遴选权属团支部
干部的遴选以工作能力为标准,并适当考虑口琴演奏水平
协会活动的组织上,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尽量给新干部予锻炼机会
二、团支部为协会的制度规划机构、监督仲裁机构和干部遴选机构
以口琴版为平台开展工作
三、理事会为协会的活动组织机构和财务规划机构
活动组织上实行项目负责制
公开会务和财务,接受会员和团支部监督
理事会成员不得担任口琴版版务
第二章机构设置一、协会下设理事会和团支部
二、理事会设组织部、宣传部和外联部和财务部
三、理事会设会长1名,副会长2名,部长4名,理事5~6名
四、团支部设团支书1名,组织委员1名,宣传委员1名,联络委员3~4名
第三章干部组织法一、理事会成员资格1、2、3、4、理事会成员限北大在校学生
会长必须曾担任部长以上(含)职务,任期半年
副会长必须曾担任部长以上(含)职务,任期半年或一年
第1页共5页组织、宣传、外联部长必须曾担任部长以上(含)职务或为卸任理事,任期半年或一年
5、理事必须为会员,任期半年
6、以团支部委员(以下简称“团支委”)身份兼职理事会者,任期半年
7、财务部长必须由团支委兼任
二、团支部成员资格1、团支委限北大在校学生
2、团支书任期半年,不能由现任会长兼任
3、团支委任期半年,可以连任
4、除首届团支部外,仅现任会长和应届离任的正、副会长具备成员资格
三、组织程序1、2、3、4、团支部和理事会每半年换届一次
团支书由团支部选举产生
现任会长自动成为团支部成员
应届离任的正、副会长在自愿的前提下,经团支部会议讨论通过后可加入团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