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规范执法行为心得 开展专项整改活动以来,通过系统学习,深入查摆,深刻剖析,觉得我们检察机关在过去的工作中,确实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执法行为不规范的问题。我们很有必要结合实际,对近几年来的执法办案情况进行一次深入剖析,从中进一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使执法真正步入规范化轨道,做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公平执法,公正执法。经过认真反思,我感到在过去的工作中,之所以不同程度的存在着四个方面二十个问题,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执法观念不端正。所谓执法观念,是对执法活动的理性认识。正确的执法观是指在执法活动中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服从大局、严格执法、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做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这就要求我们在执法过程中要以维护公平正义为己任,不能有任何私心杂念。然而,由于种种原因,使得检察院机关办公条件极其落后,办案经费极其紧张,拮据的局面严重障碍了检察事业的发展。无论哪个院党组一班人都想干点事业,改变贫穷落后的面貌。所以,在执法过程中弱化了大局意识,掺杂了小团体利益思想,虽然没有非法扣押、截留、挪用、私分罚没款物,但在办案中却不同程度不同的存在着利益趋动,追求办案的经济效果最大化的错误思想,而把人民的利益,党的利益抛在脑后,因而,很容易发生非法插手经济纠纷,非法扣押款物,漠视群众疾苦,伤害群众感情,滥用强制措施等不规范执法的行为。执法观念不端正是不规范执法的最主要的原因。 二是执法程序不规范。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通过自己的执法活动来监督其他机关、团体和个人遵守和执行法律。监督别人的人,自己更应该率先垂范,严格地遵守法律,严格地执行法律,才能理直气壮地监督别人遵守和执行法律。可事实上是我们的干警特别是有些领导干部特权思想严重,常常以监督者自居,盛气凌人,听不进不同意见,只想监督别人,不愿意接受别人的监督。只强调对其他司法机关的诉讼监督,而不愿意接受来自其他司法机关的制约。内部又第 1 页 共 4 页没有一定的规章制度可以制约和监督。失去监督和制约的执法行为必然走上不规范的道路,就发生了不文明办案、违法违规办案甚至徇私枉法等现象。这种观念和做法不仅不利于保障办案的法律效果,而且往往有害于办案的社会效果。 三是执法素质不高。人民检察院作为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专门机关,在实施依法治国方略中具有其他机关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检察人员素质的高低,不仅直接关系到能否严...